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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鎮立托兒所

一、業務職掌
  花蓮縣鳳林鎮立示範托兒所於88年4月1日落成啟用,於101年6月1日改制為鳳林鎮立幼兒園, 座落於本鎮鳳智里公正街8 號,辦理3歲以上至學齡前幼童收托業務。
本幼兒園隸屬於鳳林鎮公所,置園長、承鎮長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設保育組:掌理幼童保育衛生保健及社會工作事項。行政組:掌理文書、研考、採購、財產管理及事務管理事項。
前項各組置組長、由委任保育員兼任,各班置1位保育員,目前共有4班(小班2班、中班1班、大班1班),另人事及會計業務由鎮公所派員兼辦。目前收托幼童維持在90人左右。

二、便民服務

鎮立幼兒園每年分別於六月及十二月中旬辦理招生,凡年滿3歲至學齡前之幼童皆可由家長持戶名簿影本及報名表於報名期間內來所報名就讀。

三、社會服利

 
一、低收入戶幼童托育津貼:
     (1)托育津貼發放對象:凡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幼童,就托於本園且未請領同
              性質補助者。
     (2)托育津貼請領月份: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每人每月最高新台幣
              1,500元整。
 
二、中低收入戶幼童托育補助:
     (1)托育補助對象:家庭年收入介於新台幣30萬到60萬間之幼童,就托於本園且未請領同性質補助者。
     (2)補助額度:每學期補助新台幣6000元整。
三、原住民幼童托育補助:
     (1) 托育補助對象:就托於本園滿3足歲之原住民幼童。
     (2) 補助額度:每學期補助新台幣8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