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查總統業111年5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1601號令公布修正商品標示法,為使本縣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或有興趣之自然人及商品標示稽查人員瞭解前開修正內容及重點,爰花蓮縣政府召開旨揭說明會。 二、 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ZkZfyGXGvcE2kjj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