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 人員設置補助計畫辦理。 二、 旨揭甄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 甄選名額及進用單位: 1、 瑞穗鄉公所:阿美族1名。 2、 新城鄉公所:太魯閣族1名。 (二) 報名資格:具原住民身分及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合格證 書者。 三、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3日(星期一)止送逹。 四、 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五、 詳細甄選訊息及報名方式業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 -最新消息-就業資訊,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