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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3年花蓮縣推動客語家庭共下來講客」客語家庭報名簡章

  • 發布單位: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2-113年補助推動客語家庭實施計畫」辦理。
二、 花蓮縣政府為提升家庭客語傳承效率,提高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使用客語頻率,進而促進一代人救轉客話,鼓勵有意願家庭參與推動客語家庭發展計畫。
三、 旨揭簡章重點說明如下:
(一) 報名資格:
1、 家庭成員至少2人,「同代」或「二代」以上使用客語交談或以客語為生活語言。
2、 家庭成員皆須「居住於花蓮縣」(以居住地為準)。
(二) 申請期限:受理至112年12月15日。
(三) 檢附表件:
1、 報名表。
2、 家庭成員同意書。
3、 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四) 審查程序、獎勵及表揚等規定請參閱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