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2-113年補助推動客語家庭實施計畫」辦理。 二、 花蓮縣政府為提升家庭客語傳承效率,提高家庭成員日常生活使用客語頻率,進而促進一代人救轉客話,鼓勵有意願家庭參與推動客語家庭發展計畫。 三、 旨揭簡章重點說明如下: (一) 報名資格: 1、 家庭成員至少2人,「同代」或「二代」以上使用客語交談或以客語為生活語言。 2、 家庭成員皆須「居住於花蓮縣」(以居住地為準)。 (二) 申請期限:受理至112年12月15日。 (三) 檢附表件: 1、 報名表。 2、 家庭成員同意書。 3、 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影本(若無,則免附)。 (四) 審查程序、獎勵及表揚等規定請參閱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