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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112年度農業資材(肥料)補助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受理時間: 3月1日~3月31日止

受理地點:

1.一般農友需至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請

2.大專業農,可因承租地擇任一公所申請

申請資格: 設籍於花蓮縣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土地相關資料等,至鳳林鎮公所農業課辦理。

 

資材補助-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