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臨時廚工業務人員
二、薪資:按日薪計算,以本所臨時廚工人員時薪190元,每日工作5小時(工作時間7:30~12:30)日薪950元。(另含勞健保險)。
三、名額:6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鳳林公所中央廚房(花蓮縣鳳林鎮中正路一段327號)
五、工作內容:本鎮社區共餐廚工及送餐業務。
六、僱用期限:合格者,自錄取起5月15日至12月31日止,正式錄用。
七、資格條件:
(一)年滿20歲以上(男、女不拘)、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體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者。具有中餐丙級證照尤佳。
(二)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三)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八、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國民身份證(長期居留證件)、最高學歷證件、汽車駕駛執照、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以上查驗正本,留存影本);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社會課收(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124號)證件不齊或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03-8762771#198。
(二)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8日17時00分止。